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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连带担保人过六个月还有责任吗

更新时间:2025-04-2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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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带担保人过六个月还有责任吗

连带担保人过六个月是否还有责任,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保证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了保证期间,且该期间超过六个月,那么在约定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人需承担责任。

若未约定保证期间,按照法律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这六个月内,若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若债权人在此期间通过书面等合法方式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则保证人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此后债权人可在诉讼时效内继续主张权利。

若在保证期间内出现、中止等法定情形,保证责任的承担也会有所不同。连带担保人过六个月是否担责,要依据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是否依法主张权利以及相关法定情形综合判断。

连带担保人过六个月还有责任吗

二、人签字盖章的担保有效吗

法人签字盖章的担保是否有效,需视具体情况判断。

一方面,若担保行为符合规定的决策程序,且不存在其他法定无效情形,通常该担保有效。公司作为独立民事主体,法人依法代表公司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签字盖章意味着公司作出担保的意思表示。只要是在权限范围内、遵循法定流程作出的担保,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另一方面,若担保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比如未经会、董事会等必要的决议程序,可能导致担保无效。因为公司担保可能影响股东权益,法律规定需经相应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若存在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法定无效情形,即便法人签字盖章,担保也会被认定无效。

判断公司法人签字盖章的担保是否有效,要综合考量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及是否存在法定无效情形等多方面因素。

三、后还要担保人到场吗

仲裁后是否需要担保人到场,需视具体情形而定。

若仲裁裁决涉及担保人的权利义务,比如担保人需承担担保责任等情况,仲裁机构可能根据案件的实际审理需要,要求担保人到场。这是为了全面、准确地查明事实,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裁决公正合理。

若仲裁裁决的执行环节与担保人相关,例如当被担保人不履行裁决确定的义务,执行程序涉及对担保人财产执行等情况,执行或相关执行机构可能通知担保人到场,了解情况并配合执行工作。

但如果仲裁裁决内容与担保人毫无关联,既不涉及让担保人承担责任,也不存在需担保人协助的事项,那么通常情况下不会要求担保人到场。仲裁后担保人是否到场取决于仲裁裁决的具体内容以及后续执行等相关环节是否与担保人存在实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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