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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是交房时才提供的吗

更新时间:2025-05-0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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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是交房时才提供的吗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供给,并在此基础上接受本区域房屋管理局以及建设局的严格监管与审验,最终面向广大购房者在交付房屋时正式发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规要求,在向消费者交付新近建造完工的屋之际,务必提供包括两证一书在内的重要资料,否则该购房者有权拒绝收受房屋。

住宅质量保证书乃是房产开发商对其销售之商品房住宅需承担的相应质量责任的法律依据,将会依照该保证书中的条款明确承担与其相对应的保修义务,委托物业服务机构执行维修事宜,同时也须在该保证书中明确公示出所委托的具体单位。

住宅使用说明书则详细说明了如何合理使用住房,为住户提供实际有效的指南。

若因使用者自身使用不当导致结构发生变动产生的质量问题,开发商无需承担保修责任。

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所列明的保修项目及保修期间不得低于国家的相关标准规定,其保修期自购房者接收房屋之日起生效。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是交房时才提供的吗

二、住宅能当库房吗

关于居民楼用作仓库的问题,这里需要明确指出,这是违反相关规定的做法,因为它侵犯了房屋的原始用途。住宅就是住宅,商业用途的建筑就是商业用途的建筑,而储藏室则是专门用于储物之用的。这些都是在时就已经明确规定好的,并且房屋的实际使用性质和用途也会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

除了经过特别批准的仓库外,任何住宅都不得擅自改为仓库使用。

对于性质为普通住宅的建筑来说,其用途是无法随意更改的,而且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还有权直接拒绝企业将办公场所设在住宅楼内。

三、住宅交房延期有赔偿吗

住宅交房延期是否有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是看合同约定。若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房日期以及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比如约定了每日按房价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等,那么开发商延期交房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购房者支付赔偿。

二是法定情形。即使合同没有约定,若开发商延期交房存在法定的违约情形,购房者也有权主张赔偿。因开发商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延误,如资金不足、施工管理不善等,购房者可要求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租房费用的增加等合理损失。

不过,若延期交房是由于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导致的,如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且开发商能够提供相关证明,那么在不可抗力影响的期间内,开发商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赔偿责任。购房者需关注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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