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需「必应」!
联系人:
电话:
微信:
邮编:200065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绿洲广场A座(近白兰路)
邮箱:[邮箱地址]
[公告发布日期]于[发布媒体]
二、债权人和欠款人的区别
1. 定义不同:债权人是享有债权的一方,即有权要求欠款人偿还债务;欠款人是负有债务的一方,需向债权人履行还款义务。
2. 权利义务不同:债权人的主要权利是要求欠款人还钱,在符合法律规定和约定时,可通过诉讼等方式强制欠款人履行;其义务相对较少,一般在债权实现过程中依法行使权利即可。欠款人的主要义务是向债权人清偿债务,若不履行,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如被财产等。
3. 地位不同:债权人处于主动地位,有权发起追讨债务的行动;欠款人处于被动地位,需应对债权人的追讨并承担还款责任。
4. 举例:甲借给乙一笔钱,甲就是债权人,乙就是欠款人。甲有权利要求乙在约定时间还钱,乙有义务按照约定向甲还款。
三、债权人和受让人的区别
债权人是指在债的关系中,享有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权利的人。
受让人则是指接受债权人转让债权的第三人。
二者区别如下:
1. 主体地位:债权人是原始的权利主体,基于债的产生而存在;受让人是通过受让取得债权,成为新的权利主体。
2. 权利取得方式:债权人因合同签订、行为等直接产生债权;受让人通过与债权人签订协议从债权人处受让债权。
3. 与债务人关系:债权人直接与债务人存在债的法律关系;受让人在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取代原债权人地位与债务人形成新的权利义务关系。
你觉得这篇文章怎么样?
Copyright © 上海讨债公司/上海要账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1008068号
(点击号码可直接拨打电话)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点击号码可直接拨打电话)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点击号码可直接拨打电话)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点击号码可直接拨打电话)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点击号码可直接拨打电话)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